为提升我校出国留学服务质效及学生语言水平,满足学生多元化留学需求,基于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出国留学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及外国语言培训项目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安航空学院学生提供出国(境)留学指导服务(包括留学规划、申请服务、签证服务、出国(境)前准备工作、出国(境)后跟踪反馈等)和外国语言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雅思、德福等出国外语培训)。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服务商数量:3家。
(二)服务要求
1.成立专业团队,在西安航空学院的统一管理下提供出国(境)留学指导服务,团队成员具有三年及以上出国(境)留学项目服务经验。
2.协助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申请目标学校,并提供全程留学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留学规划:为学生提供专业的留学规划服务,包括学校选择、专业选择、政策解析、申请材料准备、申请时间安排等;
(2)申请服务:为学生提供全面的申请服务,包括文书写作、申请材料准备、申请时间安排、申请跟进等;
(3)签证服务:为学生提供全面的签证服务,包括签证申请材料准备、签证解析、签证面试准备、签证时间安排等;
(4)出国(境)前服务: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出国(境)前服务,包括机票预订、行前准备、行前指导等;
(5)出国(境)后服务: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出国(境)后服务,包括协助境外接机、住宿安排、文化适应、学习指导等。
(三)其他要求
1.学生出国(境)留学指导服务费将根据留学目的国家不同实行一案一议(不得超过市场同类标准)。
2.服务商承担从留学规划至学生成功入学所发生的出国(境)留学相关的所有服务费用(学生学费、部分外方院校所收取的申请费、签证费、体检费、机票、食宿等除外)。
3.结算方式
学校分两次向服务商支付其分配所得。学生入学所有出国(境)留学指导服务费到账后,学校向服务商支付其分配所得总额的60%,服务圆满结束后一个月内,学校向服务商支付其分配所得总额的40%。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遴选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通告并开始接受报名
有意向合作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日12点前前往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实验楼303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申报书3份。申报书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1.目录
2.公开遴选承诺书(见附件1)
3.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的资质、业绩、获得的荣誉等)。
4.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5.综合服务方案
6.服务业绩及评价
7. 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二)现场评审(2023年11月3日)
11月3日上午10:00,参选单位选派人员到我校实验楼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教室参加现场评审会。未报名确认的机构不予接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入围单位、公示
根据评定情况对合作单位进行评价排序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认定并签订协议
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与最终入围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周期为3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合作协议将作为今后持续在西安航空学院开展相关业务的有效支撑。
请报名参加遴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出席遴选会。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41836
西安航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