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在陕西省范围内公开遴选3-5家社会信用度高、培训针对性强、培训质量高、促进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我校相关培训工作,真诚邀请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前来报名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安航空学院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二、遴选原则
以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宗旨,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民办培训学校;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相关有效证件的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暂不邀请省外职业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按上级部门职业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机构需在西安市人社局2024年创业就业备案名单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4.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如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在2021年—2023年参与过西安市人社、人才中心、就业部门等的职业培训、创业培训服务项目,需提供培训数据证明材料。
6.能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足量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相关教具。每班人数不得超过有关要求。
7.接受、配合学校和上级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培训课时缩水、学生到课率较低的,予以整改或停课,并承担相应责任。
8.建立健全培训质量反馈机制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相关的资料台账要及时送交上级有关部门和继续教育学院留存,做好培训学生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并开始接受报名
有意向合作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3日15点前前往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实验楼303室报名。报名时民办培训学校携带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申报书3份。申报书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1.公开遴选承诺书(见附件1)
2.资格证明材料
(1)机构介绍;
(2)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5)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近三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本通告已注明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能力水平证明材料)
(二)现场评审(2024年4月7日)
4月7日上午10:00,参选单位选派人员到我校实验楼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教室参加现场评审会。未报名确认的机构不予接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入围单位、公示
根据评定情况对合作单位进行评价排序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签订协议
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与最终入围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周期为1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合作协议将作为今后持续在西安航空学院开展相关业务的有效支撑。
遴选评审时间及地点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出席遴选会。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41836
西安航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日